听力障碍是最常见的出生缺陷[1].我们应用瞬态诱发耳声发射(TEOAE)和自动听性脑干反应(AABR)技术对80例在我院出生的试管婴儿新生儿进行听力筛查,探讨试管婴儿新生儿听力筛查结果指导临床工作.
为观察腭裂患儿的听力状况,对132例患者的听力检查结果进行分析.
振动声桥是新近发展起来的一种中耳植入式助听装置,是通过电磁感应原理将声能转换成直接驱动听骨链的机械振动,从而放大听骨链的自然振动或直接传送到内耳来提高听力,为临床开拓治疗听力障碍途径提供了新的思路.本文就振动声桥的工作原理、植入适应证、禁忌证、疗效及并发症做一综述.
腭裂患者常伴中耳功能障碍和听力损失,本文对其发病情况、主要病因及治疗方法等进行综述,期望腭裂患者得到更好的康复.
听力障碍是新生儿最常见的先天性缺陷,听力障碍患儿如得不到及时发现,可影响患儿的语言、情感、认知等功能的发育,给患儿、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负担.新生儿听力筛查是早期诊断新生儿听力障碍的重要手段,也是进行早期干预的前提,可对患儿做到及时发现、及早干预,从而使患儿社会适应能力得到正常发展.本文就新生儿听力筛查方面的研究做一综述.
儿童听力损失是影响人口素质的重要原因,流行病学研究显示听力损失存在以下危险因素:年龄、性别、体重、种族、耳毒性药物、噪声爆震、孕期感染疾病以及遗传等.本文对这些影响因素及干预措施做一综述.
糖尿病听力损害的发病机制到目前为止还尚未完全明确,晚期糖基化终末产物(advanced glycation end products,AGEs)的形成过多及与其受体的相互作用是重要机制之一.本文从AGEs在糖尿病听力损害发病中的作用及其可能机制等方面做一综述.
人工中耳是继人工耳蜗之后听觉康复领域的又一创新和突破,对于听力障碍患者来说意味着又多了一种有效的治疗手段,尤其为那些不能佩戴传统助听器的患者带来了福音.本文简要回顾了人工中耳的发展历史,介绍了其基本工作原理和装置,讨论了目前该领域研究的焦点问题,概括了其适应证和并发症,并对其应用前景进行展望.
现代科技的发展促进了能明显改善听障及耳鸣患者生活质量及交流能力的装置的产生与发展.文章回顾了听力损失及相关的听觉功能障碍的生物工程学解决方案,并对各项技术的未来发展方向作出展望.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的估计,2005年全球至少有2.78亿人有致残性听力损害(WHO关于致残性听力损害的标准是听力较好耳有中度以上听力损失),其中80%的听力障碍人士生活在中低收入国家.据调查50%的耳聋和听力障碍通过预防、早期诊断和处理是可避免的.因此,WHO听力障碍防治规划任重而道远.
1 概述畅听未来项目从2005年启动开始,就得到了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们的肯定和支持,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以及中国听力高级顾问委员会(China Advanced Hearing Advisory Board,CAHA)的共同指导与支持下,2006~2008年项目开展顺利,进行了国际、国家以及省级的各类活动60余次,成果丰硕,参加活动的专业人员近10 000人次,推动了听力学的系统培训,涵盖了听力学各主要领域,包括听力筛查技术领域、听力诊断技术领域、助听器选配技术领域、听觉电生理及前庭检查技术领域和康复技术领域等,同时积极参与各项工作指南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大力推动了中国听力康复事业的发展.
目前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universal newborn hearing screening,UNHS)项目在全国各地已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开展.UNHS项目是一个涉及到学术与社会等多层面的系统工程,在实施过程中遇到许多技术上、专业上乃至社会学方面的问题,我们必须面对这些问题,思考如何将其解决.在我国即将制定"婴幼儿早期检测及干预指南(草案)" (简称指南)之际,谈谈我们对UNHS项目的理解,并结合我们的工作实践中在各环节遇到的一些问题,尤其是提出了解决某些问题的方案和思考建议,希望对指南的起草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国内、外研究均表明,婴幼儿听力障碍是一种常见的出生缺陷.在所有新生儿中,双侧听力障碍的发生率约为0.1%~0.3%,其中重度及极重度听力障碍约占0.1%[1].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的新生儿中,听力障碍的发生率高达2%~4%[2].随着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在全国的广泛和深入开展,听力障碍婴幼儿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和早期干预"项目越来越受到重视.而听力障碍婴幼儿能否获得理想和最大限度的效果,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第2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表明,截止到2006年我国听力残疾人的总数已经达到2780万人,不仅数量比20年前第1次调查时增加了1000多万,而且致聋的原因也有了明显的变化[1].2007年度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主要数据显示,听力残疾人中接受过康复服务的比例仅为13.1%,是六类残疾人中接受康复服务比例最低的一类[2].以上资料表明,我国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的现状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在香港,卫生署和医院管理局为听力障碍患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公立医院的新生儿听力筛查[自动听性脑干反应(automated auditory brainstem response,AABR)1,婴儿早期听力筛查[耳声发射(otoacoustic emisson,OAE)1,婴儿期和学龄前期听力筛查(行为测听+ABR),小学一年级至六年级(纯音测听),职业性聋,对所有转到教育局的需要者免费提供助听器和调试服务,对所有转诊到医院管理局的需求者提供政府补贴.
我国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经过20多年的发展历程,已进入深化和全面推进阶段,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推行[1].目前各地新生儿听力筛查未通过的转诊患儿大幅度上升,如何对转诊患儿(先天性听力损失)进行规范的早期诊断和干预已是摆在耳科医师和听力学工作者面前的严峻问题,未来这一问题还将更加突出.在美国婴幼儿听力联合委员会相继发布的《早期听力检测和干预项目原则和指导方针》2000年和2007年形势报告[2]及卫生部颁发的《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10年版)》[3]都确定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原则是对所有婴儿应该在出生后1个月之内(我国是42 d)进行听力筛查;所有筛查未通过的婴儿,最迟应该在出生后3个月内接受全面的听力学评估;所有确诊为永久性听力损失的婴儿都应该在诊断之后尽快接受早期干预服务,最迟不能超过6月龄.
随着全国各地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广泛开展,接受听力诊断的新生儿及婴幼儿越来越低龄化,鉴于我国国情,中华医学会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分会听力学组联合相关专家编写了我国"新生儿及婴幼儿早期听力检测及干预指南(草案)"[1]和"助听器验配指南(草案)"[2].两个指南(草案)的制定,为新生儿听力筛查后的诊断及处理提供了帮助.然而,如何才能更好地进行新生儿听力筛查后的诊断及处理,以下几个问题值得耳鼻咽喉科医师商榷.
1背景随着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在全国不断普及和临床听力诊断技术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耳聋婴幼儿,特别是重度和极重度聋婴幼儿在出生后不久即可确诊.近年来,各种助听装置,如助听器、人工耳蜗技术不断提高,选配和调试方法不断改进,已有越来越多的婴幼儿使用这些助听装置获得或改善听力.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和早期干预已成为可能.随着干预年龄日趋低龄化,如何确定助听装置使用标准及评估助听装置对耳聋婴幼儿听觉功能的帮助,成为听力学工作者面临的一项极具挑战性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