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着悠久的白酒酿造历史,技术最为先进,消费人群最为集中。据统计,2014年中国白酒日均消费量约为700万吨。在数量如此庞大的市场需求下,行业中逐渐衍生出一种新型制酒方法--液态酿造法,即行业中俗称的“勾兑”。勾兑白酒原料成本低、生产效率高,利润丰厚,因此目前这一方法在中国白酒行业中被广泛应用。但由于我国有关白酒生产的法律制度尚不健全,违法成本低,部分违法企业或以勾兑白酒冒充液态酿造白酒、或直接使用工业原料代替食品原料生产白酒,极大地扰乱了白酒市场的正常秩序,也为消费者的健康埋下重重隐患。
据了解,日前公布的<香料香精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行业的年均增长速度要达到15%左右,至2015年生产销售总额有望达到400亿元左右,我国香料香精在全球市场中的占有率将达到20%,我国将成为全球香料香精行业最重要的国家之一.我国食品行业整体发展形势良好,食用香精香料的发展前景依然乐观,而且应用领域不断扩大,如很多休闲小食品、即食食品、方便食品、功能食品等层出不穷,对食用香精的需求越来越大.在香精香料行业大发展的背景下,行业中也存在着很多问题.由于违法成本低,监管不到位,导致过度使用、超范围使用、违规使用劣质香精香料情况时有发生.而由于对食品香精香料缺乏了解,有些媒体的报道误导了消费者,让本来仅仅是个别违法违规的企业行为,演变成全体消费者对食用香精香料行业的道德讨伐,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食用香精香料行业的发展.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劳动合同法》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本意出发,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实践中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时有发生。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通常会选择要求用人单位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直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而随着《劳动合同法》出台,在制度设计上加大了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从而在更大程度上遏制了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
药品零售连锁率的提高是药品零售业发展进入初级阶段时必然出现的一种现象.提高零售连锁率可以提高零售业的集中度,提高企业市场信誉,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可以降低政府监管成本,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还可以方便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如物流、电子商务等.截至2011年底,浙江省已有零售连锁企业202家,零售药店16233家,连锁门店6799家,连锁率41.9%.
2012年,伴随着新医改的深入,药品零售行业的客流将继续分流,社区医疗机构和农村市场药品份额持续增加,使得一些城市的药店销售业绩会受到明显影响.在行将过去的201 1年,有许多企业已经感受到了这种冲击,但也许这只是一个开始.监管部门的执法常态化,比如电子化监管、药师指纹打卡、处方管理,让违规经营的成本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是举国关注的热点,食品药品监督、工商、质检、公安、税务多兵种重拳出击,让根基不稳的企业惶恐不安.最近的行业会议期间,大家议论最多的就是某地又出台了什么新政策,某个部门执法有了新的变化,在中国,守法的成本往往比违法成本高,这就造成了许多人前赴后继明目张胆去违法.
“七小”,即小歌厅、小发廊、小旅店、小网吧、小洗浴店、小餐饮店、小食杂店。依法做好“七小”整治工作是政府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提升首都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更是食药监管部门的职责所在。然而,这些“七小”门店大多无经营许可证照,位置隐蔽、违法成本低,很难彻底根除,极易“死灰复燃”且新店不断涌现。2015年至今,北京市西城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结合实际,多措并举,在“七小”整治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食品安全法修改被列入立法规划违法成本将大幅度提高
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严守法规和标准,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坚决治理餐桌上的污染,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大会新闻发言人傅莹在2014年3月4日记者会上介绍,修改《食品安全法》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一是适应时代变化,把一些新兴业态纳入管理范围;二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通过更具操作性的制度和更严厉的惩处使违法成本大幅度提高;三是把去年以来监管体制改革成果以法律形式反映出来,清晰界定各方责任;四是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更好地做到有法可依。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没有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一般性酒驾,主要是经济处罚,最高罚款也不超过2000元,最严重的处罚就是拘留15天.相对于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方式来说,过于轻缓.只有因酒驾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才按交通肇事罪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而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除了因逃逸致人死亡外,交通肇事罪的最高刑期只有7年.无论是法学专家还是交警部门都认为,酒驾后的违法成本较低是酒驾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
2012年12月27日下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上,委员全票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从2013年4月起,生产经营问题食品构成犯罪的,将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在此前的两次审议中,多位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都强烈要求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者加大惩处追责力度,不仅要加大行政、刑事惩处,更要加大信用惩戒力度.立法机构充分吸收审议意见,在本次提交的表决稿中增加了创制性条款:"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有毒、有害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这一条款的通过得到常委会委员的普遍好评,大家认为,食品安全作为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基础民生项目,怎么重视怎么强调都不过分,必须加大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者的违法成本,才能有效减少食品安全问题.
"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多么严重?假如你的孩子在车上,你会做何感想?……"前不久,邵武市交警大队民警陈伯营等,到市区城南大道开展执法,6名因交通违法被查纠的司机一同参与协勤.针对一辆核定6座面包车载客21名儿童的严重超载行为,在这6名司机面前,交通民警通过算违法成本、谈违法后果,进行引导并现身说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对企业来讲,“红线”就是“企业的高压线”、“员工的生命线”,红线的两端一头系着企业,一头连着员工。
要使企业树立红线意识,首先政府监管要到位。强化安全监管单位的监管责任,采取多查、严处、重罚的方式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运用法律、经济等制约手段严格责任追究,提高违法成本,使被监管企业不敢、不能忽视安全。同时,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促使企业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其次,企业要加强自律。再严格的监督也取代不了企业的自律。要充分发挥企业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责任,实现安全生产工作重心由政府监管向企业管理转变,全面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第三,企业要以严格、科学的安全生产规章或程序为基础,实现在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最大限度地减小事故风险。勇于对保障安全生产和保护员工安全作出承诺并付诸实践,加大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力度,要从任何“不安全因素”中获取经验并改正相关缺陷,减少伤亡,确保安全。
作者根据打击非法行医的实践认为,有效遏制非法行医犯罪活动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提高非法行医的违法成本,本文从完善法律依据、加大处罚力度、落实责任追究等方面对此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