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经常有人出现耳闷堵感,伴随听力下降,就医后被告知是“耵聍栓塞”.耵聍就是俗称的“耳屎”.那么,耵聍栓塞又是怎么回事呢?正常人的耵聍是干性成片状的,随头位改变或运动以及咀嚼动作会向外脱落.耵聍分泌过多或排出受阻,形成大的硬块,阻塞了外耳道,就形成了耵聍栓塞.随着耵聍硬块的增大,声音无法传递至鼓膜,会导致听力渐渐下降.
最近,小李的父亲被检查出癌症晚期,发现的时候被告知可能最多只有半年的光景了.小李想知道,为什么父亲每年都参加体检,却发现不了癌症呢?应该怎样检查,才能防患于未然?
小陆结婚两年来,一直都盼望着有个自己的宝宝.上个月,她去医院检查时,被告知自己怀孕了.听到这个消息后,小陆并没有感到特别高兴,因为自己患有哮喘,之前一直通过药物控制.怀孕了,继续用药,怕影响胎儿健康;不用药,又担心哮喘加重.到底该怎么办呢?小陆犯了愁.
美好的性生活是两个人对爱情的分享和交流,然而不当的方式或生理原因却会导致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疼痛.对女性而言,性交疼痛被认为是爱爱过程中的疼痛发作,这种发作可能是在爱爱的开始、爱爱过程中,或是爱爱即将结束的时候.大多数情况下女性不会就此进行咨询,因为她们害怕被告知她们的身体存在某种问题,还有的是因为她们会对此感到难为情,不愿诉说.今天擎趣君就来说说女性在性生活中会遇到的那些无法言说的痛.毕竟关爱好自己的身心才可以更好地享受性生活的乐趣.
34岁的姜女士系某化工企业职工.2011年12月怀孕期间,姜女士几次到当地某医院进行产前检查.每次检查结果不是未发现异常就是被告知一切正常.2012年3月19日,姜女士产下女性婴儿.
"慢性胃炎"是大家经常听到的一个病名.有的人把它想像为一种"职业病",比如出租车司机,不能按时吃饭,时间久了,胃就会经常不舒服.因为胃经常不舒服,就做了个胃镜,结果诊断为"慢性萎缩性胃炎",有的还被告知:"萎缩性胃炎发展下去会导致胃癌".这样一来,便不能安宁下来了,接下来的问题就是:1、到底会不会发展成胃癌?2、到底多久发展成为胃癌?3、用什么办法可以阻止萎缩性胃炎发展成胃癌?在应用胃镜检查胃部疾病的几十年中,人们发现,儿童极少有萎缩性胃炎的.十岁以前的儿童,你说他是"慢性萎缩性胃炎",儿童医院的医生都很难相信.
"这是良性的,没什么事,注意定期复查一下就可以了".听到这个判断,年轻的电视台女编导失声痛哭起来.几天前,女编导的丈夫在一家综合医院体检,被查出肝部有问题,疑似恶性肿瘤;心情跌入谷底的一家人立即换了一家综合医院,又被告知最好立即住院检查,准备手术;还不死心的她来到了北京肿瘤医院,得到了这个天大的喜讯.
狗咬人不是新闻,但由此引出的官司却是新闻.不信,请看发生在湖北省荆州市的狗伤幼童赔偿案.1999年10月19日,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黄学定的狼狗咬伤原告、幼童潘泉一案作出宣判:被告赔偿医药费102元、营养费500元、护理费600元,及继续治疗费1000元,同时判赔精神损失费2万元.接到判决书后,被告黄学定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
"我的美国同胞们,最近我被告知,我也成为了全美几百万受阿尔茨海默病折磨的患者中的一员……我觉得与你们分享这一消息是重要的.通过敞开的胸怀,我们希望这将促进公众对这种疾病的认识.这或许同时也将鼓舞那些被阿尔茨海默病影响的个人与家庭."这段话摘自美国前总统罗纳德·里根于1994年11月5日发布的一封亲笔信.正如信中所说,里根此时已被确诊罹患阿尔茨海默病,他本人也十分清楚这将意味着什么,并希望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不会对家人造成过多困扰.十年后,93岁的里根死于该病的并发症.
饮用了从学校食堂超市购买的啤酒后,两名少女不顾个人安危到三楼寝室窗外拾取物品,并双双坠楼。身受重伤的少女小王将同伴小赵、小赵父母及学校诉至法院,要求三个被告共同赔偿近60万元。最终,杨浦区法院一审判决小赵父母赔偿小王37.6万余元,校方对上述赔偿额的50%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在全世界各个国家,每天都会发生校园暴力事件,并不时有校园学生暴力案件的报道,其中还有一些性质相当恶劣的案件。案件中那些心灵被扭曲的孩子们作案手段之残忍,令人触目惊心。恶性校园暴力事件在全球来看并非个例,据媒体报道,最近,中国留学生绑架施暴同胞案在美国开庭,几名被告中就包括未成年人。按照当地法律,他们将面临多项重罪指控,其中仅“折磨”一项最高就可判处终身监禁。这些新闻被曝光之后,人们脱口而出的一句话都是:“现在的孩子究竟怎么了?!”今天,我们到国外看看,探秘一下其他国家面对恶性校园暴力时,他们是如何应对的呢?
开机后,激光相机在160秒内进行初始化,倒计时到0秒时,保持0 second remain画面,没有出现准备完成信号.此时相机控制面板按键不起作用.5分钟后报错误代码7333(power mon range err power off/on)和7395(ncs init error).打电话询问厂家工程师,被告知这是相机核心激光系统的一个致命错误,要更换激光光学系统,总费用10万元.
新闻回放做虚假医疗广告致患者九级伤残杭州华夏医院四被告被判刑.前不久,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对杭州华夏医院虚假医疗广告案做出一审判决:华夏医院负责人黄元敏和另3名被告杨文秀、杨国坤、杨元其,因犯虚假广告罪,被分别判处1年至1年零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北京一位外地打工妹"五一"前忽然发烧,从37.5度逐渐烧到39.6度.是感冒还是可怕的"非典"?心里发毛的打工妹在雇主的催促下去医院检查.她不知道哪家医院设有发烧门诊,只好一家一家地去撞,在第三家医院她终于被接治.验血、拍胸片之后,她被告知"不太像非典,但也不能完全排除,先回去隔离观察,如果用了药还不退烧,马上回来."
某病理医生因其出具的一份病理报告,而使自己走上了法院的被告席.该医生报告患者得的是原位癌,而手术中却发现患者得的是"重度不典型增生".患者知道内情后,认为是病理医生的误诊使自己白挨了一刀,愤愤然将该医生告上了法庭.
案情回放2002年8月26日上午9时30分左右,王某因炮炸伤于当日10时被送往被告医院治疗,诊断为"左手炮炸伤、炮震伤冲击综合征".11时45分进入手术室,14时开始局麻清创,14时35分呼吸心脏骤停,经抢救于15时20分出现自主呼吸.
根据发表在《柳叶刀》杂志上的临床试验,对乙酰氨基酚(泰诺)未能帮助人们摆脱背痛的新发病.这项研究涉及1,652名新发背部疼痛.他们被随机分为三组,分配不同的治疗方法.每天一组花了4000毫克的退热净分为三个剂量.另一组被告知需要服用4000毫克治疗疼痛.第三组安慰剂药丸.
案情回放原告董某因患"甲状腺乳头癌,右颈淋巴结转移"于1999年3月11日入被告A医院治疗,被告医院于同年3月22日为其实施右颈清扫、甲状腺右残叶切除术.术后原告发生呕吐、复视等情况,4月6日出院.后原告于同年4月27日入天坛医院治疗,诊断为静脉窦血栓,同年6月,其复视症状严重,8月双目失明.原告认为被告医疗不当,与原告失明存在因果关系,为此多次找被告协商.被告主治医生徐某分三次支付原告9000元.
患心脏病的董先生,按照医生的建议做了"技术含量高、风险小、疗效好但费用高"的冠脉支架介入手术.手术前董先生被告知,至少需要5万元.账单显示,总费用约54700元.其中,冠脉支架和各种辅助器械约46000元,占手术费用的84%;检查化验费约4400元;药品约2300元;然而,体现医生技术价值的诊疗费和手术费加起来却只有约2000元,不到总费用的4%.
都是天使惹的祸?医院院长作为医院的法人代表,成为被告站在法庭上的概率在过去是少之又少的,可现在,像北京朝阳医院院长这样被法院传唤的也不在少数,而起因大都因为医疗纠纷.
今年2月17日,上海律师陈江一纸诉状将全国牙病防治指导组等四被告起诉至上海市闵行区法院:全国牙防组对乐天木糖醇口香糖作出的认证涉嫌欺诈消费者,误导宣传.
二年前的一起小小的投诉,经卫生执法人员追根溯源,竟牵出了全国特大伪造葡萄酒案,而这起鲜为人知的特大案件的查处者之一——金华市卫生局却出人意料地被售伪者推上了被告席。2002年1月……
案例背景2012年5月17日上午,患儿之母吴某因生产入住被告某医院妇产科.2012年5月18日上午10时许,吴某进入产房,11时许,吴某之子邓某(患儿)出生,患儿出生时情况良好,1分钟、5分钟阿氏评分均为10分.患儿出生后不久,医院通知亲属带患儿去儿科做检查,儿科医生简单检查后诊断患儿缺氧,需住院观察.病历记载:初步诊断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吸入性肺炎;患儿入住医院儿童重症监护病房.
案例背景案例一2014年9月4日,原告患儿孟孟(6岁)因发热半天于被告某医院急诊就诊.患儿在出生后5个月时有过高热惊厥史,1岁8个月时被确诊为癫痫.此次就诊前,原告体温为37.5℃,约50分钟后在原告就诊时体温升至38.7℃,并伴咽充血等.被告了解到原告有发热引起癫痫发作的病史,并将癫痫病史、 “最高体温38.7℃”记入病历后,未留观患儿,只给原告开具治疗上呼吸道感染的口服药,并让其回家服药治疗.结果原告半小时后回至家中,癫痫开始发作并持续长达15分钟,原告家属当天深夜返回被告处治疗.
案例背景被告是一家非营利性质的血库,在美国西部经营血液业务.1983年4月,被告接受了一位捐献者的血液,加工成了临床用血,送进了卡罗拉多州的一家西南纪念医院.一个月后,原告遭枪击住进了该医院,并接受了外科手术.在手术过程中,她被输注了来自被告血库的全血和新鲜冷冻血浆.后来,原告表现出艾滋病的症状,成为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并发展成为艾滋病相关综合症.后查证原告手术所用的血液来自1983年的一位捐献者,从该捐献者的医生那里得知,捐献者属于艾滋病的高危人群.
患者楼某,男,83岁,2008年10月11日上午9:10因"神志不清6小时、呼之不应"为由,由自称是患者"女儿"的周某拨打了120急救电话.9:20分急救车到达现场,经医护人员初步检查.考虑楼某为"昏迷待查?脑血管病?".征询了当时唯一在场的周某的意见,周某表示拒绝就地抢救,要求将患者转往被告医院处救治.转送途中,其"‘家属"周某签字拒绝输液治疗.
近日,上海市民诸先生突发疾病,家人数次拨打120电话,均被告知“没车”,最终120救护车姗姗来迟,诸先生因抢救无效去世。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急救科负责人表示,当日不是没有救护车,而是人手不够,目前中心城区仅有164名急救医生可供派遣,去年一年就有近1/4的急救医生离职。
患者郑某,女,78岁,于2009年2月13日入住某医院心内科2病房进行检查,于16日做冠状动脉造影,20日早上出院。患者走到医院门口突然倒地死亡。家属认为医院存在告知不足等过错,诉至法院。原告诉称被告在以下方面存在过错:第一,被告要求患者出院,是否符合标准;第二,被告未告知患者糖尿病病情;第三,被告对长期卧床患者容易产生血栓的问题没有采取治疗措施;第四,被告对患者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由于被告的过失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被告应负有赔偿责任。故患者家属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20万元,医疗费4000元,丧葬费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原告王某某诉称:2004年5月9日14时,因胃病入住被告某医院。被告为原告做胃部、脑部等检查时,查出原告患有脑梗塞,但是被告却未将此病情告知原告。被告这一违反医院及医生职责的行为,导致原告未能及时了解自身病情,以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治疗,从而贻误治疗最佳时机,并最终导致原告于2007年病发,因此落残。由于医师未履行告知的义务,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增强医疗机构的责任心及职业道德,原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起诉至法院,请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药费55698元;护理费511000元(按20年计算);营养费6500元;残疾人器具费7000元;残疾赔偿金44505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119571元;本案鉴定费、法医出庭质询费及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2012年3月16日,患者李某,男,55岁,因出现震颤、动作缓慢、步态障碍并伴肌痛痉挛和疼痛等原因于被告某医院进行诊治,初步诊断为帕金森病,当天办理住院手续。2012年3月18日晚,患者去厕所时,在走廊上不慎摔倒,经被告某医院诊断为髌骨骨折;通过医院治疗李某于2012年8月5日出院,鉴定为六级伤残;在多次找被告某医院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原告以被告某医院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导致自己摔倒受伤等向当地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某医院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丧葬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3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