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朋友在德国工作多年,回国后,一次我们在餐桌上谈到老年人再婚遇到麻烦的问题,特别因老年人的财产继承和分割问题,闹得双方儿女不和,有的还打起官司时,我向他询问了有关德国老年人再婚的情况.他说,德国老年人再婚,对于财产方面基本没什么矛盾.他有一位邻居叫姆斯德宁,是位60多岁老人,老伴去世两年,他有一套很宽敞的住房,儿女也有住房,朋友经常看到他与一个年纪相仿的妇人,在他的居所,有时住上半年,有时住上几个月,然后又到她的家里住上一些日子.
主持人:在我国,有没有一部与个人财产继承有关的法律呢?于律师:有,我国已于198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了继承法.
陈凯,1977年11月2日出生江西吉安,在北京一家律师所担任律师工作。因为办理过不少继承案件,亲眼目睹一部分家庭因财产继承原因,而导致亲友挥戈相向。很多家庭,因为老人去世后留下的遗产,导致兄弟之间反目成仇,父母与孩子老死不相往来,甚至对簿公堂。他其中代理的一桩遗产继承案中,北京市一位中年男子去世,因为死者生前没有立过遗嘱,死者的兄弟姐妹都打着为父母请愿的旗号,全家人披挂上阵,上法庭大打财产官司,与死者的妻儿争夺遗产。
一位朋友在德国工作多年,回国后,一次我们在餐桌上谈到老年人再婚遇到麻烦的问题,特别因老年人的财产继承和分割问题,闹得双方儿女不和,有的还打起官司时,我向他询问了有关德国老年人再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