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地方,出了问题食品,有关方面往往会出现推卸责任的现象.出了事,要么说“不归我管”,要么说“我管不了”.其实这些说法本身就说明食品监管还存在一定的盲区,或者说存在衔接不好的地方.不法分子造假手段不断翻新,问题食品不断挑战道德底线和法律底线,确实也存在监管制度还不完善、监管职能尚不健全的问题.笔者认为,食品安全监管,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各界三方面都积极参与,“三管齐下”,才能使问题食品无处藏身.一是要落实政府责任.食品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也是涉及公共安全的问题.虽然问题食品的出现各有原因,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逃过政府监管“跑出来”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加大政府监管力度,才能遏制食品行业中不法分子疯狂逐利的冲动,让群众吃得放心.只有政府相关部门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认真履行职责,搞好监督指导,才能让“监管之手”真正发挥作用.另外,政府要承担起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档案的责任,建立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完善激励约束政策,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依照法律严惩问题食品制造者,是司法部门的职责所在.
一、背景近年来,医疗费用增长过快,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抑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2005年3月,福建省卫生厅下发文件,要求加大政府监管力度,设计了5个控制医药费用增长的指标:每门诊人次收费水平、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合理用药抽查合格率、大型仪器检查阳性率、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收费抽查准确率.其中,每门诊人次收费水平和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指标分两个阶段来达到目标.第一阶段:2005-2006年实行零增长,即人均医药费不高于2004年水平.第二阶段:2007年以后实行控制增长,即人均医药费用的增长幅度不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同时,实行"分级管理、超控上缴"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