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样性公约】相关文献(3)
  • 《名古屋遗传资源议定书》对我国中医药发展的影响

    《中国中药杂志》 CSTPCD 北大核心 2018年2期

    《生物多样性公约》提出保护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以及公平公正分享利用遗传资源所产生惠益三大目标,《名古屋遗传资源议定书》进一步对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共享相关事项进行了规定.2016年6月,我国政府批准加入《名古屋遗传资源议定书》.该议定书的实施势必影响我国以生物资源为主要物质基础的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中国既是中药遗传资源提供大国,也是中药遗传资源使用大国,与中药遗传资源相关的多种活动如保护、引种选育、生物合成、有效成分修饰与开发、国际贸易、传统知识获取等均属《名古屋遗传资源议定书》范畴.该文在回顾《名古屋遗传资源议定书》诞生背景及主要内容的基础上,分析了议定书与中医药行业的关系,探讨了加入议定书对我国中医药发展的积极作用及尚待解决的关键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该文对中药资源经济和中药资源管理有借鉴意义.

    中药资源 生物多样性公约 遗传资源 传统知识 获取与惠益共享
  • 国际传统医药知识权益维权案例与思考

    《中国新药杂志》 北大核心 CSTPCD CSCD CA CBST 2006年19期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生物多样性公约》(以下简称CBD),为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上维护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权益提供了国际法律依据[1].自该公约生效后,已有不少发展中国家根据CBD的遗传资源(包括传统知识)国家主权原则、事先知情同意原则和惠益分享原则,成功地维护了其传统知识权益.国内曾详细报道印度和泰国香米、墨西哥的"爱罗那豆"(Enola Beau)、Agracetus公司于1992年取得的转基因棉花的美国专利(No.5159135)以及1998年美国农业部与Delta & Pine Land公司共同获得的一项被称为"技术保护系统"旨在垄断种子市场的美国专利等农业相关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但缺少发生在传统医药领域内的维权案例的总结,现将涉及传统医药知识的7个维权案例加以整理和介绍.

    生物多样性公约 传统医药知识 专利 维权案例
  • 《生物多样性公约》对中医药保护作用之考量

    《时珍国医国药》 北大核心 2016年12期

    在国际上,把知识产权与生物多样性保护融合在一起的最为综合化的管制性努力体现在《生物多样性公约》中.其所确立的以惠益分享为主要内容的三原则,为中医药资源获取国际保护提供了纲领性的框架.然而由于各国有关遗传资源保护的正当性至今无法形成一致,统一而有效的国际保护机制的建立仍然不能预期,加之无论在客体的界定、保护的模式抑或实现的途径上,中医药的价值期许与公约都无法完全对接,因此寄希望于中医药国际性保护规则的率先确立是不现实的,尝试从国内法层面寻求制度设计对于保护措施的落实则更具现实性,这也为该问题的研究确立了方向.

    生物多样性公约 中医药 惠益分享 保护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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