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目前中医药所面临的困境及现行知识产权制度对传统知识保护的优缺点,提出充分利用地理标志来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可以较好地起到"保护中医中药的国际声誉,提升传统中医药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的论点.文中详述了地理标志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的意义及如何申请地理标志、需保护的主体和客体、权利的范围等等,同时也客观指出了地理标志的一些局限性.
现行知识产权制度对保护现代知识颇为见效,但对传统知识保护不力.作为传统知识的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利益遭受严重侵害,急需救济和保护.作者论证了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法理上的正当性以及经济上的必要性,将中医药知识产权利益划分为3种类型,并结合现实情况,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方略进行了讨论.
本文通过分析我国传统医药知识的构成特点,结合国际上对于传统知识保护的舆论趋势,就我国传统医药知识的保护提出了自己的构想,认为专利保护措施应当是对传统医药领域发明创造的首选途径,并对传统药物的专利保护对象进行了具体的分析.
中医药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知识体系及其文化,在知识作为财富为其创造者带来经济利益并给予法律保护的知识经济时代,对传承发展中医药知识的创造者或其权利人给予应有的保护已成为重要的研究项目.本文力求说明作为权利义务指向或被保护客体的中医药传统知识的概念及其范畴.
“材”是以乔木的树干或心材部分以及大型木质藤本的茎藤入药的一类黎药。应用民族植物学的研究方法,对“材”类黎药资源的传统利用进行了调查研究。结果发现“材”类黎药资源44种,隶属于26科38属。以煎水内服(31种,70.5%)和泡酒内服(12种,27.3%)为主,用于治疗风湿(15种,34.1%)、肝病(8种,18.2%)、跌打损伤及身体虚弱(各7种,各占15.9%)等症的种类较多。其中7种(15.9%)“材”类黎药仅被黎族使用,13种(29.5%)与文献记载的使用不同,体现了黎族传统医药知识的独特性。
目前国际上广泛开展传统知识Traditional Knowledge(简称TK)保护的研究,我国亦开始对属于传统知识中的中医药知识(即中医药传统知识)的保护进行研究,但尚未规范对中医药传统知识的英译.作者分析了传统知识及中医药的含义,提出中医药传统知识英文翻译的看法.
近年来,中医药传统知识的保护成为热点话题,社会各界都在积极探讨对其的有效保护方法。但是,无论是中医药传统知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还是专利性的保护,摸清我国现存的中医药传统知识是进行保护的第一步。本项目立足山西,通过参与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科研专项工作,以山西地区所上报的传统中医药项目作为调查内容,从其项目数量和分布地区,传承代数,传承人年龄和项目类别4个方面进行了分析,总结出了山西地区中医药传统知识的特点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下一步调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经验,同时为建立山西地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名录提供了依据。
传统医药等领域的传统知识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下,不断受到被窃取、盗用或不当利用等现象的威胁。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个问题,世界各发展中国家纷纷出台政策。印度的传统知识数字图书馆(TKDL),是一个成熟的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成为较为典型、成功的案例可供各国传统知识,特别是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借鉴。
中药被世界逐步认可并深度开发,但我国的中药产业却同时失去国内国际2个市场,中药传统知识保护不力是一重要原因.目前中药传统知识保护的研究主要有借用西方知识产权制度、创设专门制度和采用技术手段保护3个方向,没有研究中药传统知识的本质和中药传统知识向产品转化的路径,也忽视了经济背景、政治环境变化与中药传统知识保护之间的相互影响.所以研究应转向深入认识中药传统知识本质,调研“新常态”下的保护现状,寻找符合“依法治国”理念的保护策略.
迄今为止,学术界对我国传统药物知识尚未有明确的定义.笔者现根据一些国际组织对传统知识所确定的概念并结合国内学术界的研究成果,对我国传统药物知识的内涵作一探讨.
传统知识保护已引起全球大多数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关注.笔者现将传统知识保护课题的国际进程介绍如下.
《生物多样性公约》提出保护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以及公平公正分享利用遗传资源所产生惠益三大目标,《名古屋遗传资源议定书》进一步对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共享相关事项进行了规定.2016年6月,我国政府批准加入《名古屋遗传资源议定书》.该议定书的实施势必影响我国以生物资源为主要物质基础的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中国既是中药遗传资源提供大国,也是中药遗传资源使用大国,与中药遗传资源相关的多种活动如保护、引种选育、生物合成、有效成分修饰与开发、国际贸易、传统知识获取等均属《名古屋遗传资源议定书》范畴.该文在回顾《名古屋遗传资源议定书》诞生背景及主要内容的基础上,分析了议定书与中医药行业的关系,探讨了加入议定书对我国中医药发展的积极作用及尚待解决的关键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该文对中药资源经济和中药资源管理有借鉴意义.
为了探讨我国傣药资源的组成与特点,以及傣药传统利用特点,促进傣药资源和传统知识的合理保护与传承利用,该文对我国傣药资源和传统知识进行了系统研究和整理分析.结果共查明我国傣药资源1 077种,其中272种为首次记录在傣族民间的药用情况.1 077种傣药中包含植物药1 053种,隶属于169科694属.这些植物药在我国主要分布于云南南部,西南部和东南部,广西南部,广东,贵州南部,四川南部,福建南部和台湾等热带亚热带地区,其中94.49%以上的物种在云南有分布.从生活型看,傣药植物以草本和灌木为主;从药用部位看,傣药中根及根茎类植物比例最高,其次为全草类和叶类;从性味与入塔看,凉性、苦味、入水塔类的傣药所占比例最大;从傣药治疗疾病情况看,治疗胃肠疾病的药物最多,其次为治上呼吸道感染、骨伤科疾病、风湿性疾病、泌尿系感染、妇科疾病、肝病、月子病、毒虫猛兽咬伤等药物.该研究表明我国有丰富的傣药资源及传统利用知识,但傣药资源和传统知识均面临逐渐减少和流失的风险,建议今后采取相关措施加强重要傣药及濒危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研究,以及傣医药传统知识的保护和传承.
中药传统知识调查是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的重要内容,也是此次普查的主要创新点之一.基于我国丰富的中医药传统知识,以及已经开展的相关调查工作,结合中药传统知识调查为中药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服务的思想,该文介绍了中药传统知识调查的关键技术方法和程序步骤.在调查准备阶段,应该注重中药传统知识的概念界定;在外业调查环节,应该有效找到传统知识持有方,并在事先知情同意的基础上,进行传统知识的记录;在内业整理阶段,应该尽量满足知识产权的要求,以期最终的调查结果能够为建设中医药传统知识数据库做本底.中药资源区划,信息关键人访谈,以及信息的标准化是关键的技术性方法,尤其是在区域一级进行有针对性的传统知识普查时,采用滚雪球法可以有效地寻找到特定调查区域的医药传统知识持有方.正确的技术方法不仅可以有效获取中药传统知识,并且对于实现《生物多样性公约》的惠益分享目标是必要的,也有助于我国传统知识的法律保护制度建设,推动中医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中医药传统知识的保护不仅要包括阻止在国内不当利用、不当占有,更重要的是在国际上要排除他人的不当利用、不当占有.中医药传统知识要真正得到保护,必须在国际的层面上进行保护,如果仅仅热衷于在国内建立这样那样的保护制度,并不能有效地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反而不利于人民对中医药传统知识的利用,不利于我国中医药产业的发展.
依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传统知识调查项目,文章对上海市中医药传统知识的现状、问题进行梳理,发现对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具有现实紧迫性;持有人有强烈的保护愿望,但当前政策法律体系尚不适应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需要.参考国际上对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的经验,结合新颁布的《中医药法》相关内容,文章提出应尽快完善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的政策法律体系,并给出具体建议.
对相关WHO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决议、战略以及重大事件进行了总结,认为我国应认真实施WHO相关战略,将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纳入中医药立法议程,并积极采用传统知识数字图书馆作为传统知识保护的重要工具,以知识产权管理促进中医药的创新研发.
调查北京市具有活态性中医药传统知识的名称、类别、持有人信息、应用地区、传承时间、传承情况、主要内容、相关文献与实物、主要特征、重要价值等内容,筛选出有价值的中医药传统知识项目112项并录入中医药传统知识数据库,初步构建北京市中医药传统知识数据库.基本摸清了北京地区中医药传统知识的存续状况及分布特点,为下一步对中医药传统知识进行防御性保护提供技术支持.
本文系统介绍了与传统知识保护有关的国际研究报告、国际公约,以及泰国保护传统医药知识产权的专门法规,可供关注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机构及人员参考.
通过将国际上的包括建立传统知识保护名录和数据库的三种主要保护方法的优缺点进行对比和成功经验的回顾,以及对天津市在建立传统知识保护名录和数据库为工作目标的工作过程中所取得的实际工作成果数据加以总结和观察,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建立传统知识保护名录是一种有效的、可行的且适合我国情况的保护传统中医药传统知识的方法,值得长期深入地推广.
运用关键人物访谈法和参与式观察法,对海南万宁市黎族传统药用植物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进行民族植物学研究.结果表明,万宁市黎族草医传统使用的药用植物资源共有202种,隶属于80科171属.草本植物最多(81种,40.1%),其次为灌木(53种,26.2%)、乔木(36种,17.8%)和藤本(32种,15.8%).内服疗法的使用频次最高(185次,59.7%),其次是冷敷疗法(72次,23.2%)、蒸熏疗法(29次,9.4%).叶或枝叶的使用频次最高(143次,46.3%),其次是根或根茎(73次,23.6%)、全草或全株(56次,18.1%).用于治疗感冒痰病、跌打损伤、风湿关节痛等当地较为常见痰病药用植物种类较多,分别为43种(21.3%)、38种(18.8%)和36种(17.8%).
目的:调查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中蒙医药传统知识项目,并分析本地区中蒙医药传统知识存续状况及面临的困难.方法:通过筛查项目,课题组实地走访、查看文献实物等,完成调查.结果:乌兰察布市收集项目20项,采用与提交内蒙古站点11项(蒙医3项,中医8项);锡林郭勒盟收集项目16项,采用与提交内蒙古站点9项(蒙医6项,中医3项).结果:这两个地区蒙医药传统知识与疗法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其存续有较为肥沃的环境,传承范围向家族、团队、师徒多元化转变;而中医药传统知识存续状况较差.结论:两地中蒙医药传统知识存续和疗法的发展有着一定的差别,保护亦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应采取措施解决.
该文以商标保护为视角,从中医药商标保护的概述切入,分析了我国中医药商标保护存在的问题,同时重点分析了传统中医药中的中医药老字号和道地药材的保护情况,并且阐述了改进和完善的思考.
近年来,传统医药知识被国外当作“免费午餐”或“生物盗版行为”的现象屡次出现,国际国内对传统知识、传统医药法律保护的研究也越来越多,中医药传统知识的法律保护问题也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在众多的法律保护形式中,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受到我国传统医药界人士的关注,其中探讨较多的是传统医药知识在《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保护状况.该文就知识产权制度在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方面的利弊进行辨析,希望在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上能有所突破.
通过对临江市中药资源的系统调查,并走访调查当地中药传统知识的应用情况,研究临江中药资源种类、蕴藏量及药用价值,为当地野生中药资源开发利用提供指导.采用样地、样方定点调查,结合野踏非定点方式调查中药资源分布,同时统计相关数据.共调查野生药用植物86科331种.首次报道东北地区新物种菊科款冬,不仅掌握了临江市款冬的分布及发育状况,同时为《东北检索表》的完善提供重要依据.
通过对榆树市药用植物的调查,并走访调查中药资源相关传统知识,研究当地野生中药资源,为榆树市药用资源开发利用提供重要依据。采用样地、样方定点调查,并结合野外踏查方式统计调查获得相关数据。此次资源普查共统计调查野生植物53科231种,真菌类5科7种,采集药材112类,不仅明确了榆树市资源较丰富的药用植物和珍贵濒危物种,同时为今后榆树市域内中药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以及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参考价值。
中医药作为中华民族传统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的智力创造成果,理应受到知识产权保护.但就我国目前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而言,并未给予中医药较为完备的保护,以致中医药的发展严重受阻.如何在经济全球化不断加快的环境下避免中医药知识被不当占有和不当利用是急需解决的问题,而探讨传统中医药知识的内涵及其保护现状,对于建立完善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用民族植物学观点和方法,分析聚居于阿勒泰地区的哈萨克族民间利用药用植物的传统知识.结果表明,该地区共有药用植物1042种,在哈萨克族群众的医药保健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阿勒泰哈萨克族在保护和利用药用植物资源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这些传统知识对药用植物资源的保育和开发利用具有重要的研究和参考价值.
1992-10国务院第106号令发布的<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确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自1993-01-01<条例>施行后,年产值过亿元的中药保护品种逐年增多.
为加强我国中医药传统知识的保护提供建议和参考.该文对印度、泰国、老挝等国家对传统医药知识的保护进行介绍和分析.认为应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政府保护主导作用,设立专门的传统知识保护机构;重视对国际社会保护政策的研究;加快国内保护制度的建设等,以利于我国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