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样性公约》提出保护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以及公平公正分享利用遗传资源所产生惠益三大目标,《名古屋遗传资源议定书》进一步对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共享相关事项进行了规定.2016年6月,我国政府批准加入《名古屋遗传资源议定书》.该议定书的实施势必影响我国以生物资源为主要物质基础的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中国既是中药遗传资源提供大国,也是中药遗传资源使用大国,与中药遗传资源相关的多种活动如保护、引种选育、生物合成、有效成分修饰与开发、国际贸易、传统知识获取等均属《名古屋遗传资源议定书》范畴.该文在回顾《名古屋遗传资源议定书》诞生背景及主要内容的基础上,分析了议定书与中医药行业的关系,探讨了加入议定书对我国中医药发展的积极作用及尚待解决的关键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该文对中药资源经济和中药资源管理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