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药补医"是国家实行的特殊政策发挥了历史性作用建国初,由于国家经济较困难,无力对医疗机构进行全额补偿,但为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维持医疗机构正常的医疗工作,我国于上世纪50年代实行了以药补医的特殊政策,以弥补对医疗机构财政补助的缺口,对中国医疗体系--城乡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构建和发展起了历史性的作用.如果将药品收入从医疗机构收入中剥离,初步测算,国家财政每年需直接投入约500~600亿元,这在目前是不可行的.现在人们一讲到医院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时,往往不是讲以药补医,而常讲:"以药养医",药品收入占医院总收入50%~60%,医院靠药品收入来维持医院的工作等.
1 中国连锁药店发展的现状经过十几年的成长,中国零售药店的数量已经超过34万家,但连锁药店发展十年以来,至今尚无明确、统一的政府政策支持.2000年,自国家公布第一批药品零售跨省连锁试点企业的名单,明确提出鼓励药品零售跨省连锁的口号以后,至今并未出台对连锁药店的特殊政策或者法律支持.
药品是用于人类防病治病和康复保健的特殊商品.国家决定在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领域实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以加强药学技术人员的职业准入控制,是加强药品管理,提高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人民身体健康的一项重大举措.中西部地区执业药师数量过少、分布极不合理,固然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但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是其主要原因.同时也与中西部医药行业重视不够,没紧迫感,等待观望,没条件组织考前培训有关.在中西部地区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必须基于中西部缺乏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这一现实.在现有条件下,要在中西部地区达到国家对医药生产、流通和使用关键岗位配备执业药师要求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必须结合中西部地区的实际情况,实行一些特殊政策,不断加快中西部地区执业药师队伍建设.笔者建议:
自2002年担任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下称"厦大附一院",时称"厦门市第一医院")副院长以来,李卫华历经了两件大事,先是2006年的三级医院评审;后是2010年并入厦门大学成为其附属第一医院.作为科研院长,李卫华能感到这两步给医院带来的压力与变化,特别是后者,"自2010年并入厦门大学后,医院并未因新加盟者的身份获得特殊政策.而接受厦大的统一管理标准意味着,我们只能加快转型."厦大附一院的工作重心,必须从过去"重临床"向"临床与科研并举"的方向转变.
根据对农村卫生服务需要与需求的分析和卫生服务供给及存在问题分析的结果,笔者认为,在农村卫生规划中,应采取"加强公共卫生领域建设,控制医疗服务规模,提高卫生服务质量,建立医疗保障制度,采取特殊政策扶贫"的策略,对卫生服务供给与需求进行调整.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等部门陆续制定了各项配套文件,如<关于印发〈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的通知>、国家计委印发<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这些文件是推动医疗机构改革,完善城镇医疗机构补偿机制的指导性文件.在这些文件中都提出了针对中医的特殊政策,这些特殊政策的出台,是党的中医政策的具体体现.各地根据以上指导意见出台的具体操作办法,均对此进行了考虑.
我院在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实施科技兴院战略中主要做了以下工作.1人事制度改革--增强了医院的发展活力自2000年医院成立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以来,医院的人事制度改革方案不断改进、充实.通过实行按需定编,因事设岗,以岗择人,减员增效,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评聘分开,对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采取特殊政策等措施,探索出一种新型的良性运行机制.2003年我院再次加强了对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建设,对医院人事制度改革顺利进行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