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公立医院工资结构是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职工的薪酬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奖金等几部分构成.岗位工资按个人所任职务及岗位设置相对应的档次执行.
在山东鲁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前不久召开的七届六次职代会上,岗位绩效工资制的实施方案获得通过,这是该集团继年薪制改革之后,分配制度上的又一重大突破.岗位绩效工资制是按照员工所在岗位的职责和技能要求来确定员工的工资标准,并根据职能完成情况,通过绩效考核后支付报酬的一种基本工资制度.在工资结构上调减固定部分,扩大浮动部分,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责任重、贡献大、技术强的岗位倾斜,同时还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结合起来,收入能增能减.
医院现行的薪酬制度大多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其弊端日益显现,越来越不能很好地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笔者认为,医院在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保证医院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在国家工资政策的指导下,完全可以打破原有工资结构,自主决定员工的工资待遇,进行薪酬制度改革.本文对此作初步探讨.
医疗机构具有知识密集、高风险、高复杂性特点,如何衡量医务工作者的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并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一直是困扰各医疗机构的难题.根据<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湖北省卫生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笔者对湖北省襄樊地区的一些医疗机构调查发现:医院改革工资结构、施行绩效工资考核来确定奖金(效益工资)分配的方案对促进"双效益"的实现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