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研究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临床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医疗卫生机构要对批准立项的临床研究经费进行统一管理,实行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医疗卫生机构内设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收受临床研究项目经费及相关设备。临床研究项目负责人应当严格按照本机构的规定和临床研究项目经费预算,合理使用研究经费,不得擅自挪作他用。
会计集中核算是近年来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的一项新的会计核算制度.它的实施使原来部分单位白条报账以及建账不全等财务管理混乱状况得以改变.但是,经过几年的实践,会计集中核算的弊端也逐渐显现出来,就此,笔者作一探讨.
一、设想乡镇卫生院的会计核算本着"集中核算,分开管理"的办法,在县卫生局财审股下设"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中心"(以下简称"会计中心"),对所属乡镇卫生院的经济业务和会计事项,按照新《会计法》和有关会计法规、规章的要求,统一建账,统一审核原始凭证、统一编制会计凭证,统一登记会计账簿,统一编报财务会计报告.
2012 年1 月1 日前, 我国公立医院实行的基建会计制度是<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它是以财政部1986 年颁布的<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为基础修订的,于1996 年1 月1 日起实行;医院基建会计体系独立存在,单独建账,长期游离于医院"大账"的统一管理.2012 年1 月1 日起在全国医院中全面推行的新<医院会计制度>, 对医院基建会计核算提出了新的要求:医院保留现行的基建会计核算体系,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核算基本建设投资的同时, 定期将基建账相关数据以报表数据的形式并入医院"大账",使医院会计信息更加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