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美国食品安全系统的组成、各部门的责任、特点及美国的食品安全系统如何保证公众避免食品危害的侵袭.1 美国食品安全系统的组成美国食品安全系统有如下特点:执法、立法和司法三部门权利分离、工作方式公开透明、决策以科学为依据、公众广泛参与.美国宪法中规定了国家食品安全系统由政府的执法、立法和司法三个部门负责.为了保证供给食品的安全,国会颁布立法部门制定的法规,委托执法部门强行执法或修订法规来贯彻实施法规,司法部门对强制执法行动、监管工作或一些政策法规产生的争端给出公正的裁决.美国最高法律、法规和总统执委会制度建立了法规修订工作制度,即采取与公众相互交流和透明的工作方式.
1 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1 现行卫生监督管理体制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机构不全,体制不完善 从固原地区近年卫生监督运行情况来看,还存在不少问题:(1)执法主体没有真正转换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只是在某些执法文书上使用行政部门印章而已,难以保证执法的权威性和公正性;(2)运行层次增加,工作效率低;(3)卫生防疫站卫生监督科、行政机关、职能科室三者之间矛盾加剧;(4)执法主体与执法队伍分离造成责任权利分离,卫生执法力度淡化、弱化;(5)由于卫生监督的人、财、物,均受卫生防疫站的控制,致使卫生行政机关对一线监督员缺乏必要的调控手段,执法任务难落实;(6)公共卫生各个专业各自为政的现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卫生执法缺乏综合监督管理造成多头执法、重复监督,既影响了执法工作,又浪费了卫生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