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国家审计署公布2004年对医院财务收支状况的审计结果:卫生部及北京市所属10家三级甲等医院2003年平均每门诊人次收费比上年增长8.8%;每病床日平均收费增长10.9%;2001年以来,10家医院收取药品和医疗器械厂商等支付的各类折扣、回扣等约3亿元;审计抽查10家医院2003年至2004年8月的部分医疗收费项目,发现违规向患者多收费1127万元.
医疗服务价格是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向社会提供医疗技术服务时,向服务对象收取服务费用的标准,以实现医疗收费有法可依、有据可循[1].当前,正处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切实完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改革也是此次医改的中心任务.目前,北京市医疗机构执行的是北京市物价管理部门1999年制定的医疗收费项目和标准.但随着医疗新技术、新业务的日新月异以及原材料成本涨价等因素,当前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显然已远不能适应医疗服务的需要,医疗服务价格偏低与医护人员供给医疗服务成本的不配比及医疗服务项目涵盖不全,已成为北京乃至我国现行医疗体制下存在的突出问题.
国家审计局2004年对卫生部和北京市所属10家三甲医院进行审计时发现,2003年10家医院门诊人均收费307元,比上年增长8.8%;每病床日均收费1006元,比上年增长10.9%.更触目惊心的是,这10家被抽查的医院在2003年至2004年8月的部分医疗收费项目中,违规向患者多收费用达1189.96万元.其中,医疗检查自立名目、自立标准、重复检查等乱收费达到858.02万元.
随着医疗行业的改革,医院被推向市场,财政补贴逐年减少,医院不得不强化自身的管理,向管理要效益.原有病人--医院的二元关系,已被变成为病人--医院--保险部门--社会--政府监督的多元关系.多年来,各级医院都一直推行住院费用"信誉卡"手工记账,由于医疗收费项目及药品种类多,很难登记细致、清楚、明白.
为整顿医疗机构收费秩序,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补偿和约束机制,加快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卫生资源,解决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收费项目标准偏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收费偏高,医疗机构开大处方、用高价药、以药养医和巧立名目、乱收费等问题.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卫生厅<关于规范调整我省医疗机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意见>于2000年9月1日正式实行.这次规范调整的原则是:兼顾国家、医疗机构和患者三者利益关系;合理调整医疗收费结构,提高技术劳务收费标准,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项目收费标准,适当拉开收费档次,促进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加强医疗收费法制建设,规范医疗收费行为,建立完善的医疗收费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和<医疗服务项目成本分摊测算办法>,我们对宁夏全区及我院开展的2392项医疗收费项目的全成本进行了测算.本文就其难点作一讨论.
近几年来,福建省改变了传统的定价方法,开始注重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的规范,并请专家对收费项目进行分类及价格论证,对新开展的收费项目也要求进行项目成本测算.但由于医疗服务价格的制定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历年来尚有一些遗留问题未能得到解决,医疗收费项目成本测算也缺乏统一的规范,国家在医疗定价上又无统一的法则可依,这些都客观上给各地医疗收费价格的制定造成困难.笔者就医疗收费价格现状及对策谈几点看法.
医院物价管理是医院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正确执行国家医疗收费标准和物价政策的关键环节.但随着医疗机构新仪器,新技术的逐年增多,医疗收费项目相应增加,单靠医院物价管理部门来实施管理,远达不到满意收费的效果.因此,提高物价管理质量,让患者满意,成为医院物价管理工作的努力方向和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