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责任保险是指医疗机构与保险公司双方合作开展的医疗执业责任保险业务,是分担医疗机构执业过程中医疗过失纠纷,处理与赔偿风险的一种社会承担机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的指示精神,<丹阳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已于2004年1月1日正式实施,本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作为丹阳市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业务管理中心,负责全市合作医疗保险37万参保农民的补偿结付等一系列业务工作.
当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正在全国蓬勃展开,这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面对我国农村的实际,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建设、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大举措,也是农村卫生改革的方向和途径.根据中央和省、市政府的要求,2003年12月底,我区下发了《常州市武进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之后下发了《常州市武进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并逐年进行修订.办法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区为单位统筹,实行征、监、管分离,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险,区卫生局为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业务管理中心.
医疗责任保险在我国并不是一个新鲜事物,其诞生于上世纪8 0年代末.19 8 9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西支公司开办了医疗责任保险业务.经过2 0多年的发展,医疗责任保险不断得到完善,但是广大群众对于医疗责任保险的认识仍然存在着一系列的误区.
规范投保人告知义务之缘起医疗责任保险是近年我国保险业务发展中出现的一个险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2000年首先在全国推出<保险条款>.
7月底,青岛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引入第三方参与经办社会医疗保险业务的试点意见》(下称《试点意见》).日前,《中国医院院长》杂志记者采访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下称"社保局")得知,试点工作已经完成部署:在黄岛、崂山、城阳三个试点区,三家试点商业保险公司已分别开始承接社会医疗保险基本业务经办.青岛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青岛社会医疗保险引入的第三方服务,是社保与商保全面合作的模式,意在"以开放促改革",引入市场化机制,突破管理瓶颈与服务瓶颈,形成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进而实现"管办分离"的抓手.
随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要求各单位财务部门对相关款项的交付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但<医院会计制度>对此项业务在会计核算中如何处理未作详细说明.因此,各单位在处理此项账务过程中随意性较大,个别的甚至出现了按社会保险机构的托收承付款项减去本单位代扣的养老保险费之差作为当月管理费用列支的问题,违背了会计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通过几年的实践,我们逐步摸索出下面这套切实可行的账务处理方法.
医疗保险业务管理系统需要一个交互的、实时的、快速的、稳定的、安全的网络环境,本着一切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遵循"按需设计、因地制宜、安全可靠、逐步完善"的基本原则.
医疗纠纷的防范对医疗机构而言是个永恒的话题.商业医疗保险客户就医时的纠纷除一般意义的医疗纠纷外,尚包括费用结算、医疗技术的应用、服务方式、诊疗项目及药品选择所导致的医、保、患三方纠纷.随着商业医疗保险业务的发展,医疗机构作为商业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在医疗纠纷防范上除了要做好一般医疗纠纷的防范工作外,还要结合商业医疗保险运行规律、特征,赋予医疗纠纷防范新内容.
减肥药物,目前只在北欧国家被认为是属保险业务内给付的药物.就治疗的方式而言,药物是不是这么重要? 5月下旬第16届欧洲肥胖症会议(ECO)在瑞士日内瓦召开.会上发表的一些研究成果颇为令人鼓舞.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规定,为保护和增进城镇职工的身体健康,通过立法来强制实行的非赢利性的社会公益性福利事业,是一个涉及多部门、多学科、多层次、多目标的复杂系统.其系统的运行需要输入及产生大量信息,信息的流通及交换量非常巨大.只有对医疗保险各种信息进行有效组织和管理,才能使医疗保险业务活动正常进行,实现现代科学管理.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则是一个将医疗保险信息进行收集、传递、贮存、实时处理和加工维护的科学化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