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5月前的医药计划经济时代,医药工业产品完全由医药商业包销.同品种、同规格、同含量的药品全国一个价,所有医药工业按计划生产的产品由产品所在地医药商业按国家规定牌价85扣率收购包销,按计划90扣率调拨各二级医药商业单位或88扣率政策性价格调拨边远地区,各二级医药商业单位94扣率按计划销往各自负责供应的三级医药商业单位,由其牌价供给当地的医疗系统内各医院、门诊和直属的四级批发部及零售药店.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卫药业1950年天津成立了土产药材部,由安国华盛兴药行和黄芪厂搬到天津.土产药材部成立后,开始在北马路柳家胡同办公,后迁到太平街10号办公,由王金舟、赵福斌先后任经理,是当时唯一经营中药材的国有机构,定期公布药材牌价,在稳定物价、与不法药商进行斗争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形势的发展和要求,特别是1952年土产药材部搬到针市街办公后,购销任务不断扩大,招收了大批药材业务骨干,从当时的二三十人,到1954年发展为六七十人,分为业务、财务、储运、统计、秘书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