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医学教育专门委员会2001年制定了"全球医学教育最低基本要求",保证各校毕业生具有日后从医的核心能力.这个基本要求包括:职业价值、态度行为和伦理;医学科学的基本知识;沟通能力;临床技能;群体健康和卫生系统信息管理;批判性思维和研究等7项宏观领域.职业价值、态度行为和伦理被列为医学生必备的首要的核心能力[1].因此,如何加强高等医学院校人文社会医学教学与学科建设,将是医学教育的重要内容.
1999年6月9日,由纽约中华医学基金会(China Medical Board of New York,CMB)理事会资助,成立了国际医学教育专门委员会(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Medical Education,IIME).其指导委员会由8位具有丰富国内和国际经验的教育和卫生政策资深专家组成,14个国际医学教育组织的主席或高级代表组成I-IME的咨询委员会,为IIME提供咨询意见.制定了本科医学教育"全球医学教育最低基本要求",为全球本科医学教育提供指导."全球医学教育最低基本要求"是指世界各地医学院校培养的医生都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全球医学教育最低基本要求"涵盖7个领域,60条具体要求.概括如下:(1)职业价值、态度、行为和伦理:敬业精神和伦理行为是医疗实践的核心.敬业精神不仅包括医学知识和技能,而且也包括对一组共同价值的承诺、自觉地建立和强化这些价值,以及维护这些价值的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