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测算,2014年江苏省高值药品救助资金如果独立筹资,约需1.9亿元.基于此,分别从医保、个人及财政角度,设计由医保基金划拨、医保基金划拨与财政补助相结合、自保公助型及按报销比例分档次缴费四种筹资方案,为完善高值药品救助政策提供参考.
目的:探讨基本药物独立筹资的可行方案。方法: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框架的全面性出发,基于整个基本药物的价值链,分析独立筹资对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和付费的可行性,最终提出基本药物独立筹资的可行方案。结果与结论:将现有财政补助、个人缴费和医保基金结余充分利用,适当补充筹资,统一建立补偿基金。其用途一是对于短缺、稀少的基本药物采取定点生产供应的资金支持;二是对压低价格后的基本药物生产企业进行利润补偿;三是对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的补偿奖励;四是对患者购买基本药物的“二次补偿”。实行“医药分开”后,应进一步对药品的筹资、供应、使用和付费进行独立完整的体系设计。
目的:设计我国基本药物独立筹资结构,完善基本药物筹资机制.方法:分别以社会、个人和政府为出发点,以1 836.5亿元作为我国基本药物的筹资标准,通过当前医保基金报销水平以及结余情况,推算出医保对于基本药物的筹资范围;并采用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健康行动机构的方法定量测算出个人对基本药物的筹资上限;基于此,根据国民生产总值与财政收入的变动关系,结合国家财政收支状况评估财政补助对于基本药物筹资的可负担性.结果与结论:我国基本药物独立筹资结构,个人应以343.43亿元为上限,医保和财政的筹资范围分别为673.67~1 028.82亿元和464.25~819.4亿元.照此结构,医保基金、个人以及政府财政均有较好的可负担性.且出于公平性的考虑,本研究建议个人按照人次均缴费的方式来为基本药物筹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