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确保农民负担明显减轻、不反复、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正常需要而进行的农村税费改革,其主要内容之一是"农村卫生医疗事业逐步实行有偿服务,政府适当补助".现就如何正确处理农村税费改革与农村卫生事业的关系,笔者略述浅见:
乡镇卫生院做为我国农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的枢纽,长期以来为解决基层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需求发挥了重大作用.上世纪90年代以来,根据中央农村税费改革和精简乡镇机构的精神要求,各地陆续开展了乡镇撤并工作,作为驻乡机构的乡镇卫生院也在撤并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