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快到了,旅游又进入了旺季.作为一种户外活动,旅游本身具有一定的安全风险,因遭遇意外伤害引发纠纷的案件时有发生.一些旅行社及景区管理者往往钻法律空子,推卸责任.对此,消费者如何依法提防?下面案例或许能给你以维权提示、借鉴与帮助.以"走婚"为由性侵女游客属何性质?案例:肖女士与2位女友参加云南某地的旅游,到达彝族旅游区的当晚,早已与肖女士等3人混得脸熟的当地导游张某,特意约请她们3人吃晚餐.夜里回到宾馆后,张某以商量明日旅游事宜为由,将肖女士约到自己房间.期间,张某以当地彝族"走婚"习俗为由,欲与肖女士发生性关系.遭到肖女士拒绝后,张某强行扒肖衣服,撕扯中将肖女士上衣及内裤扯坏.肖女士的2位女友听到呼喊声后,立即报警.张某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走婚"为由就可以性侵女游客吗?肖女士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