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理医疗器械的职责和权限是由<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赋予的.要做到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不越位、不错位;要把握医疗器械审批、监督的精髓,就要对"医疗器械"这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有准确的理解."医疗器械"由于定义本身的抽象性和外延的广博性、种类的复杂性,对其定义的理解和把握确实比较困难.笔者作为一名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人员,就"医疗器械"的概念谈谈自己的看法:
关于中西医结合人才知识结构目前尚无明确的探讨,但结合目前的时代需求,以及医学学科自身的特点,中西医结合人才的知识结构至少应具备创造性、学科交叉性、广博性的特点,同时掌握最新科学技术成果和不断更新自身知识结构亦应该是中西医结合人才必须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