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要求,继续简政放权,2013年,国家卫生计生委依据《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 27号),取消了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和新杀菌原理生产消毒剂和消毒器械之外的消毒产品的行政审批.为确保后续监管到位,防止“一放就乱”,切实加强对消毒产品特别是取消行政审批消毒产品的监督管理,国家卫生计生委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修订了《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以下简称《评价规定》),编制了《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两个文件进一步强化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在消毒产品首次上市前按要求认真进行卫生安全评价,确保消毒产品的卫生质量安全.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决定做好第六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后续监管和衔接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法〔2012〕323号)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三定”方案有关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药品注册申请表报盘程序进行了调整,自2013年10月1日起,申请人申请药品注册须提交由新版《药品注册申请表报盘程序》生成的电子及纸质文件。新版《药品注册申请表报盘程序》请登录 http://www.sfda.gov.cn 下载。
目的为整顿和规范进口食品、化妆品市场经济秩序提供依据.方法对几年来在整顿和规范进口食品、化妆品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建议.结果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做法对整顿和规范进口食品、化妆品市场经济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结论进口食品后续监督管理法规缺乏,执法主体不明确,执法管理机制和体系尚不健全,直接影响到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