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紫外辐射TLVs的概念紫外辐射TLVs指近乎所有健康劳动者可以反复接触不引起急性不良健康效应(如红斑和电光性角膜炎)的空气中的波长180~400 nm的紫外(UV)辐射限值.这些眼或皮肤接触限值适用于弧光、气体和蒸气放电、荧光和白炽光源以及阳光的紫外辐射,但不适用于紫外激光(见激光TLVs).这些数值同样不适用于光敏感个体或同时接触光致敏因素(见表1注3)的个体.这些眼睛接触的限值也不适用于无晶状体者(在白内障手术中已经将眼晶状体摘除的人[见可见光和近红外辐射TLVs]).这些数值应作为控制连续源接触时间≥0.1 s的指南.这些数值应作为控制接触紫外光源的指南,而不应视为安全和危险水平之间的精确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