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加强全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工作,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制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通过近一年的研讨、论证,山西省于2004年3月16日正式颁布了<山西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办法>主体分总则、鉴定组织、鉴定程序、审批程序、管理监督与法律责任、附则等六大部分,另有三个附件.
免疫组织化学(IHC)技术,是利用抗原与抗体的特异性结合,来鉴定组织或细胞内某种物质的存在,通过酶作用于底物所产生的颜色反应来显示病变的一种技术,已常规应用于病理诊断和研究.由于IHC染色过程要经过很多步骤和环节,染色的质量受多方面因素影响,易出现假阴性和假阳性反应,从而影响病理诊断.现就如何避免IHC染色过程中出现假阴性的问题谈谈个人的认识和体会.
1制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背景1.1<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在实施中的主要不足1987年施行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历史功绩不容抹杀,但随着经济形势、社会形势的深刻变化,<办法>中许多不足在实施中暴露无疑,逐步发展到被弃之不用的地步,其中的鉴定组织和方法难以得到社会公认,补偿标准一成不变,医疗事故范围过窄,医患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各地执行中自行其是,司法实践中适用法律法规混乱.
免疫组化是一种特殊的组织化学,即通过抗原与抗体的特异性结合来鉴定组织中的抗原;是一种综合定位和定量密切结合;利用形态、机能和代谢密切结合的病理诊断技术.染好高质量的免疫组化片子,对医生的诊断很有帮助.然而,影响免疫组化染色的因素很多,我们必须把每个环节和步骤都做好.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档案(以下简称医鉴档案)是指在依法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前、中、后全过程中,医患双方提供的以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以下简称医鉴办)在申请受理、鉴定准备、鉴定组织和鉴定终结工作中产生的与医疗(患)纠纷争议及技术鉴定有关的各种各类材料.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被受理到技术鉴定结论做出的整个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系列材料,就形成了介于医学技术和法律两个层面之间的特殊档案--医鉴档案.实践证明,这份身份特殊的医鉴档案,对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纠纷平息、社会和谐具有举足轻重的重要影响.做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档案的规范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