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已获农药登记的卫生杀虫药的品种约有2 000多种,不同药物所含主要成分95种,每个生产企业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要求制定产品企业标准,由于产品(不含原药)没有国标,物价部门不管,造成卫生杀虫剂产品在市场上价格混乱.而用于公共环境卫生杀虫剂的采购方主要是各级爱卫办、各级疾控中心、消杀站、消杀队、杀虫公司以及机团单位的卫生部门.由于没有指导性的物价及统一定价标准,采购方在采购药物时通常是与供应商协商定价.有些地方也出现由当地爱卫办或鼠虫害防制协会牵头,组织招标.通常供买双方协价,既没有科学性,也不能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笔者经过对这一现象的探索,提出"用药科学化、招标公开化和成分标准化"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