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医疗诉讼中证明妨碍的构成要件和立法现状进行了理论分析,发现证明妨碍的构成三要件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且立法上涉及的五部法律存在相互冲突,这势必导致医患双方的矛盾进一步加剧.进而提出了要提升法律位阶、采用文书提出命令制度和对自由心证进行程序性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