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表明,自杀已上升为我国非正常死亡的第1位[1],我院位于县级市,四周是广大农村,2004-2006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服毒自杀者在人群、区域、时间、性别、诱因等方面有着明显特征.现对统计结果报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