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了解内蒙古自治区法定传染病报告的质量.方法 由自治区卫生厅组织人员按<内蒙古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及质量检查方案>对全区部分医疗机构进行调查.结果调查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报告疫情率为100.0%,调查乡镇级医疗单位,报告疫情率为54.5%(10个医疗单位未报告过传染病);调查医疗机构临床登记,漏报率为11.8%,比2005年(15.6%)有所下降.其中地市级漏报率为12.8%,县级漏报率为10.9%,乡镇级漏报率为10.2%;报告及时率95.3%,比2005年(96.6%)有所下降.其中地市级为95.4%,旗县级为96.6%,乡镇级为91.0%;电子卡片与临床登记数据的一致率为85.7%,比2005年(82.8%)有所上升,其中地市级为84_3%,旗县级为83.1%,乡镇级为88.8%;报告卡填写的完整率为97.7%,比2005年(95.9%)有所上升.其中地市级为98.5%,旗县级为97.8%,乡镇级为94.6%.结论2007年报告质量较2005年有所提高,但乡镇级医疗机构报告疫情率、及时率以及报告卡填写的完整率均较低,从而揭示出乡镇级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和空白点.